(資料圖片)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1日更新上市申請審核動態,該公司已回復第二輪審核問詢函,回復的問題主要有,關于核心競爭力及技術能力,關于歷史沿革,關于股份支付等。
了解到,公司以“讓物料處理更簡單”為使命,以技術創新及市場需求為導向,聚焦于以粉料、粒料、液料及漿料處理為主的物料自動化處理產線及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致力于為鋰電池、精細化工、橡膠塑料、食品醫藥等下游行業提供一站式的物料綜合處理解決方案。
公司主要技術優勢體現在:1、自主設計能力:公司的產品設計環節主要根據客戶現時需求進行工藝、產品配置的針對性設計,直接影響具體產品的采購、生產方案。基于多年豐富的核心技術積累,公司自主研發的物料自動化處理產線及設備已累計推廣應用數千項工程案例;2、核心設備自產能力:相比于產線集成商,公司擁有物料自動化處理核心設備的自產能力,如攪拌機、中轉罐、犁刀混合機、螺帶混合機、包裝機等;3、安裝調試全流程把控:在客戶項目現場,公司通過項目管理團隊+技術服務團隊指導安裝服務供應商的模式,全流程把控安裝調試細節,全方位解決客戶產品現場安裝出現的各類故障,保證產品順利交付。
由于公司產品非標準化程度高,面向的下游行業跨度較大,公司產品使用的設備、部件種類繁多,不同項目的產品內部的設備、部件構成差異較大。下文各以一條勻漿產線和鋰電材料產線為例,說明公司產品的核心、自產構成、非自制部件技術優勢的體現及與行業普遍技術的差異。
王維東、劉建華所涉案件與發行人無關,同時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未曾參與、配合調查,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近親屬與上述二人不存在資金往來,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與所涉案件無關。王維東、劉建華案件不會對發行人發行上市構成法律障礙。
王維東案件進展:根據贏合科技(300457)(300457.SZ)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及其他公開信息,贏合科技董事王維東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贏合科技近期公告、網絡公開信息,王維東案件尚無明確結論,王維東本人正常2021年6月18日,紅舜創業與宏智一號、宏智二號、宏智三號、宏智肆號分別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約定紅舜創業將持有發行人0.8311%的股權(49.8680萬股)以831.1334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宏智一號;將持有發行人0.7338%的股權(44.0250萬股)以733.75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宏智二號;將持有發行人0.6018%的股權(36.1100萬股)以601.8333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宏智三號;將持有發行人0.6179%的股權(37.0760萬股)以617.9333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宏智肆號。定價依據:股權轉讓雙方參考宇威國際資產評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所涉及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宇威評報字[2021]第019號)的評估結果(9.83億元),經與公司股東協商一致確定,價格為16.67元/股,對應公司10.00億元估值。該評估報告的財務數據基準日為2020年12月31日,在手訂單為48,131萬元。
前一次增資時間為2019年5月,根據公司增資時點在手訂單、技術水平以及客戶資源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以8.00億元估值確定入股價格。2019年末在手訂單42,664萬元。從兩次入股間隔時間以及入股時公司客戶資源、增資時點在手訂單匹配關系看,估值增長幅度較為合理。本次股權轉讓時,公司在手訂單、經營業績和規模較紅舜創業2017年入股時已大幅增長,雙方參考評估結果對公司合理估值10億元,定價具備公允性。
針對公司在2021年2月所發生的股份支付事項,由于股份支付實施近期沒有發生外部投資者入股情況,故出于謹慎性考慮,公司采用股份支付實施近期評估報告所確定收益法評估結果對應的公允價格確認股份支付費用。
考慮到公司與可比上市公司之間業務規模、經營模式與發展階段的不同,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流動性差異,以及股票市場定價受多種因素影響,估值差異較大,可參考性較弱,而綜合考慮入股時間階段、業績基礎與變動預期、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采用具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所評估的估值結果或股份支付實施近期合理的PE入股價格測算入股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反映了公司內部發展情況,因此,公司股份支付所使用的公允價值的確定依據合規。
標簽: 解決方案
Copyright @ 2001-2013 techcloudconcep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財經新聞網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18864號-1
網站所登新聞、資訊等內容, 均為相關單位具有著作權,轉載請注明出處
未經彩迅新聞網書面授權,請勿建立鏡像 聯系我們: 291 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