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貝殼財經訊(記者王琳琳)11月30日,貝殼財經記者從中創新航官方獲悉,中創新航發布公告稱,其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書,中創新航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侵害寧德時代(300750)發明專利權的產品。
此外,判決書顯示,中創新航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寧德時代的經濟損失263.25萬元,并支付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費用12.75萬元;中創新航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寧德時代賠付合理支出20萬元。
據悉,此項判決針對寧德時代起訴中創新航侵害其“集流構件和電池”的發明專利;寧德時代共計起訴中創新航侵犯其五項電池專利,索賠總額高達6.47億元。剩余四項專利訴訟目前尚未宣判。
中創新航在公告中表示,動力電池領域的技術進步和產品迭代速度快,公司產品已采用更先進的技術,與涉訴專利的早期技術完全不同,已不存在本公告判決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銷售涉訴產品的情形;并進一步表示將在上訴期內就該一審判決向最高院提出上訴,尚無法確定終審判決時間和結果;同時涉訴專利中部分維持有效的權利要求,也尚處于北知院的審理中。因此,該公司目前無需支付福州中院的一審判賠額。
去年7月,寧德時代起訴中創新航專利侵權,涉案專利共有3項發明與2項實用新型專利。據悉,涉案專利包含正極極片及電池、防爆裝置、集流構件和電池、鋰離子電池、動力電池頂蓋結構及動力電池等多項專利,涉嫌專利侵權的電池已搭載在數萬輛車上。寧德時代要求中創新航立即停止侵犯相關專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銷售或許諾銷售應用上述專利的相關產品;隨后,中創新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五項專利的無效請求,要求判定寧德時代所擁有的這些專利無效。
今年5月寧德時代向法院申請提升專利侵權賠償金額,由原本的1.85億元提升至5.18億元。今年8月1日,寧德時代再次針對中創新航的一項專利侵權,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索賠金額為1.3億元。
標簽:
Copyright @ 2001-2013 techcloudconcep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彩迅新聞網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18864號-1
網站所登新聞、資訊等內容, 均為相關單位具有著作權,轉載請注明出處
未經彩迅新聞網書面授權,請勿建立鏡像 聯系我們: 291 32 36@qq.com